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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湖南永兴建中国最大银楼 耗银5万两(组图)收起
2008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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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费5万两白银打造而成的中国最大银楼近景。

红网郴州7月20日讯(记者 汤红辉 实习生 马茜)耗费5万两白银,动用数十名工匠,历经百余天的封闭式构建,一座巧夺天工的中国最大银楼终于惊艳亮相。今日上午,在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举行的国家级工业旅游示范点——中国银都白银艺术博物馆揭牌暨中国白银第一坊开园庆典仪式上,数百名慕名而来游客共同揭开了银楼富丽奢华的“面纱”。点击浏览下一张

巧夺天工的中国最大银楼惊艳亮相,受到当地市民游客的关注。

银楼位于中国白银第一坊(银都坊)内,在阳光的照射下,新建成的银楼显得分外妖娆。银楼借鉴日本金都的金楼而建,总面积140平方米,楼层高二层,一楼是柱式空透建筑,中间铸一大型鎏金神龟。而二楼雕梁画栋,有门窗隔壁。楼二层空间配有鸳鸯椅一张,采用鎏金、银打造,尽显精致与奢华。令人难以想象的是,整座银楼雕梁画栋,除屋面瓦片外,主要构件全部用银片装饰包裹,就连门窗上的镂空雕花都用银片装饰,而所用5万两白银全部都是回收于来自全国各地的废渣、废料、废液。    点击浏览下一张

银楼一楼中间铸一大型鎏金神龟。

中国白银第一坊占地面积40亩,工程总投资3000万元。景区按冶炼观光区、形象展示区、旅游购物区、道教活动区等四区进行规划,整个景区为中国传统的中轴对称式园林建筑,包括银楼、信仪堂、祖师殿、原始冶炼作坊、银文化博物馆、原始作坊展区、草堂寒竹等经典景点。其中银文化博物馆设古代馆和现代馆,古代馆收集整理了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冶炼史,陈设了从战国时期到明清时代的民间银器,挖掘了永兴三百多年的冶炼文化;现代馆通过沙盘展示、图文并茂的形式,将永兴19家规模冶炼企业进行集中展示,是各界人士领略“没有银矿的银都奇迹”的主要窗口 点击浏览下一张

银楼二楼的鸳鸯椅,尽显精致与奢华。

耗费5万两白银建一座楼,是否为奢华之举?对此,永兴县县委书记陈方敏介绍说,用纯银打造“中国第一银楼”是“中国银都”——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彰显银都文化魅力、铸造新的旅游亮点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向外界展示永兴人变废为宝,运用技术从三废中回收金银的高超技艺。

中国银都白银艺术博物馆内展出了古代民间银器。

运用技术从三废(废渣、废料、废液)中提炼再生白银是永兴的产业特色,始于明末清初,兴旺于当下,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据了解,近年来,在历届县委、县政府的扶持引导下,永兴金银冶炼产业已迅速成为全县最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目前,永兴县共有各类金银企业100多家,再生白银年产量占全国总产量的1/4强,共从“三废”中累计回收白银1.5万吨,黄金50吨。2002年,在世界白银协会和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举办的中国首届白银年会上,永兴县被授予“中国银都”的美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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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保护学生安全”成规范,谁来保护老师?收起
2008年07月18日
     6月25日,教育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新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征求意见稿)》,“保护学生安全”这一条被首次加入其中。很显然,写入该内容明确了“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安全”是教师群体所应该遵守的职业精神,需要广大教师共同遵守。(《新闻晨报》6月26日)
    报道引用上海师范大学副校长项家祥的话说,保护学生是教师义不容辞的责任,不能保护学生的老师师德肯定是有问题的;能不能保护学生应该是检验教师的一个道德标准,学校在培养、教育学生的时候就经常说要“爱生”,而保护学生安全正是“爱生”的一个重要表现。由此可以看出,这是一个非常符合人伦道德、众望所归的“师德规范”。但对于肩负教育使命的人民教师,其安全又有谁去保护?
    近年来,发生了不少教师受伤害的事件,不妨回忆一下:2005年底,温州一校长在家访时被家长砍死;2006年初,铜川一女教师因批评学生被家长率暴徒活活打死;2006年9月,天门市一高三教师检查寝室时被学生用刀捅死;2007年,北京一所职业学校和重庆市涪陵区职业教育中心,分别发生令人发指的“辱师事件”……当然,这些都是一些见诸媒体的教师受伤害案例,在日常生活中,也时刻存在。
    人民教师本应该在属于自己的三尺讲台教书育人,却屡屡发生受伤害的事件,不得不令我们深思。个人认为,这不仅是一个社会现象,更深层次是我们缺乏一个建立在学生、家长和社会层面的保护老师的法律或规范,也折射了一些学生、家长乃至社会是非、美丑、荣辱等观念的缺失。作为教师的“守护神”——《教师法》,没有对教师受到伤害案件进行明确规定,仅指出“侮辱、殴打教师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造成损害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对教师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显然,学生、家长等的极端行为,包括辱师、伤害等,在该法里没有明确规定。
    新修订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增加“保护学生安全”无可厚非。但笔者期望,一份真正对学生、家长乃至社会层面伤害教师行为起到引导、约束的规范能够尽快出台,尤其是一个让教育回归德育为先的体制能够尽快建立起来,举全社会之力,共同捍卫教师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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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低龄化犯罪”,不该盛开的罂粟花收起
2008年07月18日
      20天时间里,陕西省华阴市和华县公安局两名女民警先后被持刀歹徒抢劫。其中一名女警身中5刀,脚筋被砍断,另外一名女警表明身份仍被抢,同行的丈夫被砍伤。被抓获的3名嫌疑人皆不满18岁,其中一个才15岁。低龄化犯罪且手段残忍、具备反侦查能力,成为本案的主要特点。(《华商报》7月7日)
    “低龄化犯罪”,这个熟悉的名词,不止一次地拍打着人们的神经。根据近来一些媒体的报道,青少年犯罪的低龄化现象日益突出,甚至连“14岁以前现象”等,都已演变成暴力化、团伙化、成人化的犯罪行为,成为社会稳定的一大毒瘤。
    本是天真烂漫的年纪,为何成为危害四方的“罂粟花”?归根结底,还是家庭、社会、教育等多方面的因素。当前,从一个人呱呱坠地,到女孩月经初潮和男孩首次排精,他(她)的周遭都充斥着各种影响其健康成长的因素:家庭的娇生惯养或疏于管理,社会的浮躁和迷离,学校的德法教育欠缺等,让本来心理发育朦胧、情绪情感富于冲动、做事任性放纵不计后果的这些“低龄人”,渐渐偏离了人性的轨道。
    以上原因都是客观的。这些迷途的“羔羊”,生理、心理等方面发育不成熟,认知能力不强,法制观念淡薄,热衷追求剌激,好奇心、虚荣心和逆反心和攻击心很强。这些主观特点,很容易使他们在失管失教的情形下放任,在金钱、色情、暴力等不良风气的诱惑下走向歧途。
    面对一件件令人心碎的低龄化犯罪案件,我们在黯然伤神和惩戒他们的同时,或许最该责备的是我们自己。是谁造就了今天如此虚浮的社会?是谁在“风花雪月”中忘记了对年轻一代的正确引导?是谁在追求“高分”、“好成绩”的同时,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甩在一边?
    抑制低龄化犯罪,是个事关民生问题。因为它关系着你我的福祉。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家庭、学校和社会联起手来,在筑起防护屏障的同时,身体力行,做这些孩子们的“好榜样”。
    有人指出,“世上本无坏孩子,有的是坏的教育,错的成人世界。”这些令人发指的低龄化犯罪案件,其深层次的原因,何尝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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